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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《严重蜂蛰伤患者出院判定原则(试行)》(2013年第1版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/12/16  来源:   点击次数:0

各设区市卫生局、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、韩城市卫生局,各厅直厅管医院:

为了进一步地指导各地做好胡蜂蜇伤患者医疗救治工作,我厅召集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省人民医院有关专家紧急制定了《严重蜂蛰伤患者出院判定原则(试行)》(2013年第1版)。现印发给你们,供在救治胡蜂患者过程中参考使用。各地在医疗救治工作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或对“原则”有意见建议,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厅医政处。

联系电话:029-87345460传真:029-87341744

 

附件:严重蜂蛰伤患者出院判定原则(试行)(2013年第1版)

 

 

 

附件:

严重蜂蛰伤患者出院判定原则(试行)

2013年第1版)

 

严重蜂蛰伤患者经过住院治疗,满足以下条件并住院观察3天后,病情无特殊变化可考虑出院:

1、生命体征恢复正常,且保持稳定。

    2、本次中毒损害停止,包括临床症状明显好转或消失,常规及生化指标稳定趋于正常等。

    3、受损的脏器功能恢复,不再需要人工支持干预。

    4、若肾脏功能损害有慢性化趋势,只要生命体征稳定,均可考虑出院。但务必嘱咐患者进行门诊治疗和随访。

    5、本次出院的患者应门诊随访至少一年。